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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文史委员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06 浏览次数:

文化和文史委员会工作职能


制定文化文史委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协作项目实施方案,向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组织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方面人士积极参与征集和撰写文史资料,采用文字照片、口述历史、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征编出版文史资料,定期开展全政协系统优秀文史资料图书的评选表彰活动。

利用现代科技和多媒体技术,建设文史资料室和文史资料信息系统,发布工作资讯,建立网上征集平台,实现史料内容数字化,史料保存集约化,为研究和利用文史资料提供查阅平台。

组织全政协文史工作者开展有关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业务培训、理论研究、成果交流和重大协作项目的实施;做好文史专业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接受平顶山市政协文化文史委员会的工作指导,落实和参加平顶山市政协有关文史工作的意见、活动。加强与兄弟(市、区)政协文化文史委员会的联系。加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界别活动组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交流协作,建立联系制度,努力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实施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和主席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组织委员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特别是文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传承等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考察活动,反映社情民意、撰写提案报告,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

)承办市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和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