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卫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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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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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卫体委员会工作职能
(一)负责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为委员知情献策、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二)负责组织和联系委员及有关各界人士,就全市科教文卫体方面的发展战略、规划实施、重大决策等重要问题开展协商讨论,进行专题调查、视察和咨询服务活动。
(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政协委员和联系的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要求和批评,促进科教卫体等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互通工作情况和信息。
(五)组织委员开展具有本界别特色的便民服务活动,不断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力。
(六)负责与各级政协专门委员会之间的对口联系与交流合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七)承办市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和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