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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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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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工作职能
(一)负责农业和农村委制定、实施工作计划的具体服务工作,以及农业农村委履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负责农业和农村委各类文稿的起草以及调研成果的转化跟踪工作。
(三)汇集、综合、反映农业和农村委、农业和农村界别组及委员的提案、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与农业和农村局及农业和农村界委员、有关人士、有关民主党派、团体、对口联系部门和平顶山市政协、各县(市、区)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
(五)负责农业和农村委组织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六)承办市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和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