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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0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提升,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愈发强烈,农村掀起了自建房热潮。宅基地上盖新房、砖瓦房翻盖楼房、楼房扩建洋房,或将现有住宅改建为便利店、民宿、农家乐等经营场所,新建和改扩建成为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主要方式。但多数农民对质量、承重、消防不重视,聘请没有资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导致自建房质量缺乏保证,施工过程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县政协常委、律师周慧丽,县政协委员、律师王德洲反映:近年来,农村自建房施工事故频发,2020年以来,就受理了30多起农村自建房施工人员伤亡诉讼案件。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轻者造成施工人员伤残,重者造成死亡,不但使受害者及其家属承受巨大的伤痛,而且雇主和房主也面临着经济索赔。农村自建房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使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近段时间,县政协会同有关部门走访了周慧丽、王德洲委员,查阅了2020年以来相关卷宗,并到有关乡镇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农村自建房在施工中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1、农村自建房监管缺位,监管机制不够健全

对于农村自建房的监管虽然有法律法规,但在现实中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造成监管空白。一是乡镇缺少专职人才队伍,一些乡镇甚至连兼职人员都尚未配备齐全,更没有必要的仪器和设备,每个乡镇每年200--300套的自建房,乡镇政府监管缺乏有效手段措施。二是施工前审批不严格,对房屋设计的安全性、施工队伍的建筑资质、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施工操作是否规范等方面缺乏监管。三是群众的安全意识匮乏,自建房缺乏正规设计,为了节省建造费用,也不会自筹资金进行施工监理及材料试验,这都为自建房质量埋下隐患。

2、施工队伍技术水平差,没有建筑施工资质

农民修建的房屋规模小,金额低,一般都承包给农村的包工头或“土泥瓦匠”。这些施工队伍大多没有建筑施工资质,没有专门的质量监管技术人员,甚至连工人都需要在开工前临时拼凑。他们在施工中仅靠传统技艺和过往经验,简单随意地建造、改扩房屋,使得安全风险陡增。

3、施工现场设备简陋,缺乏必要安全措施

农村建筑队所使用的建筑工具较为简陋,这些设备使用年限长、使用频率高、没有按时进行维护保养,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施工人员往往抱着侥幸心理,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一些施工队甚至没有安全帽等最基本的安全设施,搭建的脚架、扶手也不够稳固,对受力重、易磨损的部位没有定期进行检查和加固,容易引发风险。

4、建材质量良莠不齐,劣质建材影响建筑质量

   农村建材市场一般都被三线品牌或“杂牌军”占领,农民对建材品牌不够了解,对建材产品的质量不够重视,为了图便宜经常使用劣质建材产品。劣质钢材、劣质水泥等建材生产工艺粗糙,质量低劣,力学性能差异大,会严重影响建筑的承载力及抗震性能,大大降低建筑的安全性,是造成“豆腐渣”工程,特别是农村危房的重要原因。

5、各方不重视合同管理,发生事故后相互推诿

农村自建房的房主、施工队和施工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在施工建设之前,没有签订书面建筑施工合同,也没有提前约定施工赔偿,造成事故赔偿责任主体认定困难,需要赔偿时相互推诿。

意见建议

1.设立农村建房专门管理机构。通过招聘、招财引智等方式,引进建筑专业人才,组建专职队伍,配置专业仪器和设备;做好施工前的审批和备案,建房之前由房主和承包方要向职能部门备案,对建房图纸进行审查,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技术指导,补齐结构安全短板;加强宣传攻势,引导群众不仅要节约,更要注意房屋质量,主动使用优质建材,做好房屋质量验收,降低自建房质量风险。

2.加强对农村自建房施工队伍的管理。对农村建筑施工队进行调查摸底,对从事违法建筑工程建设的队伍,要加大处罚打击力度,坚决予以取缔;符合行业规范要求的,进行安全生产、建筑技能、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合格的免费颁发从业资格证书,并在规定时间进行年检,以此提升施工队伍的专业性。

3、定期对进行自建房安全排查。建立台账,定期对施工设备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抽查,对于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要坚决进行停工整顿,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按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建筑队的建筑技能与安全防范意识。

4、加强对农村建材市场的监管。相关职能机构要对辖区内的建材市场进行专项监管,按照分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把建材市场的监管任务和监管区域具体化,坚决打击不合格建材流向农村市场,确保建材质量安全。

5、明确各方责权。房主和承包方要签订正式建房合同,承包方和施工人员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要引导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免事故发生后因高额治疗和赔偿费用导致各方生活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