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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养老体系建设的提案 提案人:魏晓锋 魏素娟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11 浏览次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养老问题已然成为了当前民生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2021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豫办〔2021〕33号),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做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经过对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深入调研,我认为存在三方面问题亟待解决。

一、基本情况

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区常住人口达34.59万人,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5.57%,65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1.14%。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有6700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有2486人,呈现老龄化趋势发展迅速且结构较不平衡的局面。为应对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剧的形势,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省、市文件要求,及时召开推进会,进一步明确政策、工作方法、资金支持等,针对实际确定了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并计划于2022年10月前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9个,目前已完成1个(马庄街道),在建3个(九里山街道、轻工路街道、姚孟街道),其余5个(北渡街道、荆山街道、河滨街道、南环路街道、高阳路街道)正在选址筹划中。

二、存在问题和成因分析

(一)运营管理体系不健全。由于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尚处于探索试行阶段,缺少先进工作经验和运行模式。我区已建成投用的机构基本采用政府补贴、自我管理、互帮互助的模式,未能有效实现养老服务机构的市场化运作,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不够,未能充分体现社会化养老的优势。随着老年群体规模增大,服务成本不断增加,给我区财政带来了巨大压力,长此以往难以为继。

(二)资源整合难度较大。在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问题上,区级层面推动资源整合难度较大。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需达到2000平米以上,辖区内很难找到符合要求的养老用房,基本靠协调辖区内国有企业闲置用房来解决,目前还有5个街道没有合适的建设用房。城市养老方面,我区按照社区规范化建设“一有七中心”的要求,基本都建有日间照料中心,但受限于资金、用房、政策、人员等因素,普遍存在标准不高、规模较小、资金短缺的问题,极大影响和制约了养老服务体系的高质量发展。

(三)养老服务基础条件较差。我区自2018年开展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来,经过前期的探索和初试,共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家(马庄街道)、民营养老机构6家(九里山夕阳美、溢福园、金色家园等)、公办敬老院1家(曹镇乡)、医养结合养老机构1家(国药集团平顶山健康养老中心);全区现有养老床位600余张,入住老人达到90%以上,基本处于饱和状态;养老护理等专业从业人员126人,且持证率仅为24%,专业从业人员缺口较大。各类机构尚处于试运营阶段,专业化、精细化的高质量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需求。

三、问题建议

一是健全政策体系。建议由上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用地保障、财政补贴、金融支持、人才保障等利好政策,将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支持存量商业服务用地等其他用地可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调整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建议采用以奖代补、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基金等方式,积极发挥好引导撬动作用。同时,通过信贷支持、补助贴息等措施,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多渠道构建项目回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投入积极性。

三是鼓励现有机构提档升级。建议辖区服务水平相对较弱的现有养老机构要积极主动筹措资金,招聘专业服务人员,对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资金投入,避免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出现空档期,保证已入住老人正常接受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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