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弱电入地的建议。提案人:赵志杰、王模伟
近年来,全县上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先后创成了“河南省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城市”,首批“省级森林城市”,中心城区的外在“颜值”和内在“气质”明显提高,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今年更是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的关键一年,城市品味的提升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硬性指标。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郏县各类架空弱电网线至今没有彻底入地改造,城区各类弱电网线管理不规范,各运营商网线相互交织,凌乱悬挂,形成了“空中蜘蛛网”,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老旧街区尤为严重,个别老旧小区门口及巷口,本身就很狭窄,网线又低又乱,个别路段消防车无法通行,一旦出现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前期通过调研,导致城区网线不规范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提前规划不到位。各通信运行商对线路的走向缺乏长远的规划,线路架设随意性较大,安装施工单位为了图方便,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架设线路。
二是配套设施不到位。由于建设地下管网投入费用大,建设周期长,城区道路在建设时,网线地下管网铺设不到位。而架空线投入成本低,安装速度快,导致架空网线增多。
三是管理机制不健全。城区架空网线大都是移动、联通、电信线路,这些单位均属于垂直单位,各单位网线缺乏统一管理和日常监督,导致各自为政,管理不规范。
城区架空网线不仅有损城市形象,存在安全隐患,还影响城市创建,加快城区弱电网线入地工作迫在眉睫。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弱电入地工程作为2023年加大城市设施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为彻底解决城区架空网线,指明了方向,开出了良方。
为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品位。依据《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上空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对现有架空管线,应当限期入地敷设;暂不能入地敷设的,产权单位应当采取套管、捆扎等措施进行规范,并逐步入地敷设或者采取隐蔽措施,不得凌乱悬挂。
结合我县实际,建议对我县弱电网线进行入地改造。
一、逐步实施改造。前期通过实地调研,结合城区实际,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建议今年对东西大街(汽车站—八一路)、文化路(张良路—郏景路)、侯公大道(张良路—迎宾大道)、张良路(郏宝路口—文化路)、南马道(东西大街—生产路)5条路段进行弱电网线入地改造,对路段内所有架空网线全部实施入地更换升级改造,并及时清除无用的架空线路和线杆。其余路段逐步实施,确保2025年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二、明确改造模式。城区架空网线主要涉及联通、电信、移动和广电等单位,建议已建成地下弱电管网的单位,网线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入地;未建设弱电管网的道路,建议引进第三方公司,由主管部门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明确地下弱电信息共用管网建设有关事宜。按照国家技术要求,建设弱电管网,采取分批实施的办法,逐步推动弱电入地。
三、强化组织保障。建议成立由政府办、文明办、工信局、城管局、住建局、国土资源规划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弱电网线入地项目推进工作组,负责城区弱电网线入地工作的筹划、协调、推动工作。制定《城区弱电网线入地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改造标准和实施办法及工作要求,逐步消除“空中蜘蛛网”,提升城市“颜值”,让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