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中小学生校内外餐饮服务监管的建议。提案人:王凯兰、孙前锋、姬争绘、李宏旭
一、加大对中小学生校内外餐饮服务监管的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涉及了人最基本的权利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如何保证中小学生校内外餐饮安全已经越来越被重视,加大对校内外餐饮服务的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校内外餐饮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校内餐饮现状:我县现有公民办小学180余所,初中24所,高中4所。有食堂的学校113所,由餐饮公司托管的学校有36所,其中6所学校引进两家托管公司,其余的学校食堂均是自主经营。在学校自身管理方面,有的学校没有建立有效的食堂管理体系,没有完全按照教育部、卫健委、市监局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去执行相关要求。存在“两重两轻”现象,即重教学质量轻卫生管理,重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轻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校外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多数食品生产机构存在安全隐患,一些生产厂家利用虚假生产许可证,在食品流通领域中违规经营。对部分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随机进行督查时,发现有健康证过期,“小餐饮许可证”过期,不规范操作、卫生条件较差等问题。
食品安全治理监管方面的现状: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几乎年年都会组织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但“曝光—抽查—整治—下架—销毁—再曝光—再抽查—再整治”的整治措施很难根除此类现象的存在。“问题食品”层出不穷,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违法成本过低,不足以对违法者形成威慑,这让食品监管部门非常无奈。周边流动摊贩不具备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的条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取缔和管理的难度很大,因此很难对其食品安全方面的有效监督和检验。
学生食品安全意识现状:不能完全把老师家长的提醒放在心上,食品安全意识不够,偏重追求味道,容易忽略卫生、健康等因素。
三、加大校内外餐饮监管的建议。
1、加强领导,加大监管,护卫校内餐饮安全。
领导要足够重视,把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有效地履行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实现实时监管。细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学校食堂经营主体资质,严格准入机制,严禁违规操作。由于校园食品安全具有群体特殊性的特点,因此,做好源头上的把控以及治理至关重要。提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要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进货渠道能有效溯源。食堂硬件设施、功能区划分等卫生设施条件要符合卫生要求,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和措施一定要落实到位。创建“管理平台”,利用直播等形式将后厨“亮”出来,规范供餐经营行为,线下检查和线上巡查相结合,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细化学校食堂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成立膳食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检查原辅食材质量、供餐质量、食品安全、检查评议、公开测评等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档案,必须按要求进行食堂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餐饮科工作人员、食品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定期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专题培训,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所有举措都以保证中小学生校内餐饮食品的安全为宗旨。
2、多部门联动,规范治理,净化校园周边餐饮安全。
市场监督局等单位加大执法力度,赋予并设立专门的执法部门或各部门联动进行管理。定期对学校周边餐饮行业进行排查、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加工食品的餐饮行业,有效净化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市场。 要求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关,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执法部门彻底清查食品仓库库存、检查设施、设备运行等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加大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及个体的监管,进一步保证中小学生校外餐饮食品安全。
3、提高认识,持续宣传,安全理念永驻心间。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持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执法人员、教育工作者、志愿者等要深入到辖区各学校,长期持续向学生宣传相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现场讲解有关如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等知识。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争取以学生为纽带,以家校互动为桥梁,最大限度地扩展宣传面,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食品安全意识和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从而保证中小学生校内外餐饮食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