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一届郏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2月16日上午,政协第十一届郏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县政协主席鲁长法,县领导李艳艳、姚灿锋、朱国宪、李爱涛、杨凯及县十一届政协常委参加会议,政协各专委会主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部分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书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部分政协常委、委员2022年履职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县政协2023年工作要点及县政协委员履职评价办法。
会议指出,政协委员向常委会述职,是郏县政协在新时代加强自身建设中迈出的新步伐,目的是为了增强委员履职意识,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委员履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为委员履职取得更大成绩,开创郏县政协工作新局面,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政协委员履职评价办法细则,切实加强对委员的服务和管理,用制度规范事,用制度管理人。要为每名委员都建立履职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对参加会议、参加活动、撰写提案和社情民意等情况进行量化细化,跟踪问效,进一步增强委员的履职意识,提高委员的履职积极性。要对委员述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不但要在政协常委会上述职,还要在政协全会上进行述职,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委员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逐步将压力转换为动力,作勤学善思、凝心聚力、建言献策、敬业奉献的表率。
会议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各政协委员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明确履职方向,在思想上、行动上紧跟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找准履职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确保建言有理有据、资政有方有效;要聚焦重点,进一步提高履职效能,充分发挥各自岗位优势、界别优势,不断提升自身履职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实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要严以律己,进一步树好履职形象,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增强规矩意识,提升整体素质和履职形象。政协常委要做好榜样标杆,带动全体委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在推进政协整体工作中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用心用情书写好全县政协事业发展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