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协商专报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协助市委、市政府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根据年度协商工作安排,6月6日,市政协彭涛副主席带领部分市政协常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到叶县开展协商式民主监督并召开座谈会,先后到创大粮食加工有限公司、马庄回族乡红石榴广场、金牛足食品有限公司,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部分市政协委员在座谈会上积极发言,为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建言献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牢牢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形成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认真学习宣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月”活动。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制作展板分发各县(市、区)活动场所并上墙,拓展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张贴公益广告等,广泛宣传民族政策。
(二)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以“同心圆·共发展”活动促进乡村振兴。2022年以来,我市共争取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共计1729万元。目前,大部分项目已投入使用,为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积极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创建城市社区民族团结联谊会,推动民族工作进社区,为社区各族群众营造文明、和谐、温馨的工作生活环境。持续做好援疆涉疆工作。常态化开展豫哈青少年手拉手活动,使两地青少年共同感受祖国发展、增进彼此了解。
(四)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宗教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专项工作和抵御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盯紧教育、文旅、医疗、养老、公益慈善、儿童福利、残疾人、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开展15次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指导各县(市、区)加强日常巡查。
二、存在问题
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形式比较单一,措施办法需要加强。二是宗教工作部门力量需要加强,存在编制紧缺、人员不足的问题。宗教教职人员政策水平素质有待提升。一些部门和基层的干部对宗教工作和宗教政策法规了解不够、领会不深、执行不力。三是各部门协同配合不够,个别部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协调沟通渠道不畅。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凝聚民族团结共识。一是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纳入党员干部年度教育体系。二是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客户端等载体平台,深入宣传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思路举措,报道民族团结典型经验,持续推进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结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宣传。在宣传中要融入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元素,引导文化和文艺界在创作和表演中,更多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我市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交流、相互欣赏、相互借鉴,让中华文化根深干壮,各民族文化枝繁叶茂,推动鹰城文化发展繁荣。
(二)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维护少数民族团结和睦。在少数民族群众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搭建窗口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积极构建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让少数民族更好地融入城市。二是帮助各民族群众提高就业技能。重点组织开展电商、厨艺、种养殖业、民族手工艺等培训,促进民族传统技能传承和民族技能人才建设,开发符合需求的就业岗位,积极扶持各民族群众创业,提高他们的就业率。
(三)全面规范,推进宗教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立足年轻化、专业化,选准配优领导班子,完善各项教内制度,着力解决职能虚化、作用弱化问题,更好发挥宗教团体团结联系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二是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培养力度。实施培优计划,着力培养一支规模适当、符合要求、梯次合理的教职人员队伍,培养精通教义、精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层次“双通”人才。三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健全学习、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监管、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等制度,推动形成奉法重法、持戒守规、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协调,加强各部门的工作联动。发挥好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职能,促进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统战部门担负起牵头协调责任,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担负起依法管理责任,公安、民政、财税、国土、住建、旅游、文物、消防等各有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与此同时,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即党政干部队伍、宗教代表人士队伍和宗教学研究队伍),切实发挥党政干部的主导作用、宗教界的主体作用和学术界的智力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