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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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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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2月14日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16日至19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一、听取中共平顶山市委书记陈向平同志在开幕会上的讲话;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平顶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三、听取和审议政协平顶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四、举行大会发言;五、列席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八、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九、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十、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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