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研究出台《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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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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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有效形式、凝聚共识的有力抓手、转化履职成果的重要载体、汇集社情民意的重要平台。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协系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8月1日,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出台了《政协平顶山市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以充分调动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参与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力争使我市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数量有突破、质量有提高、领导有批示。在服务我市转型发展,紧扣“四城四区”建设,聚焦“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目标,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考核办法》学习参照省政协办公厅《2022年度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分为指导思想、考核项目及计分办法、结果运用三个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流程、强化量化计分等方面对各单位及个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对考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发挥重要作用的信息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